
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行政復議中的??键c
近年來,隨著行政執(zhí)法類崗位的增多。事業(yè)單位,輔警,公安等考試中行政法的內(nèi)容變得越來越重要,接下來跟大家共同回憶下行政復議中的??贾R點。
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行政復議?當行政主體(如:政府、公安機關等)對行政相對人(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做了一定行為或者有不作為的情況。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查該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對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審查,并附帶對行政行為所依據(jù)的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審查,作出裁決以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
接下來我們從兩個方面來展開:1.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出復議,哪些情況不能復議?2.如何找復議機關?
第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通過法條可總結為具體行政行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題目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下列可以進行政復議的有?從而進行考察。不能復議的情況有很多,我們把出現(xiàn)頻率較高的情況給大家整理一下:(1)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例如行政機關對其所屬的人員或基于內(nèi)部行政管理關系作出的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人事處理決定。(2)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diào)解或其他處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或起訴。(3)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例如訊問刑事犯罪嫌疑人等刑事司法行為。(4)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對象發(fā)布的能反復適用的規(guī)定,例如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等。簡而言之可以總結為內(nèi)部性行為,行政調(diào)解,行政處分,抽象行政行為,不能申請復議。
第二:如何找復議機關?首先復議原則為一級復議,大多數(shù)情況找作為行政行為的機關的直接上級提出復議申請。如:A省B市公安局做出的行政行為。復議機關為B市政府或者A省公安廳,選擇其中一個進行復議。有3種特殊情況(1)稅務,海關,金融,外匯,國安復議時找直接上級主管部門,不找同級政府。(2)省部級單位復議先找本機關,不服復議結果才能找到國務院進行終局裁決。(3)派出機構找上一級主管部門或者主管部門的同級政府。如B縣C鄉(xiāng)派出所的行為,復議機關的選擇為B縣公安分局或者B縣政府。
行政復議的兩個重要??键c給大家做了介紹,大家通過對概念的了解和背后原理的掌握做好對知識點的詳細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