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小伙伴們大家好!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有關最新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編中對于轉繼承和代為繼承的規(guī)定,對于此處知識點,考試一般通過案例考察,希望通過知識的梳理,可以讓我們備考2022省考的小伙伴更加清楚此處的知識點。
首先,要想知道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qū)別,需要各自的概念與發(fā)生的前提:
一、代位繼承
1.概念
代位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時,本應由繼承人繼承的遺產,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的法律制度。
2.理解
我們用爺爺輩、爸爸輩、孫子輩來解釋的話,其實就是正常情況下,是爺爺輩先去世,爸爸輩繼承遺產;爸爸輩去世,孫子輩繼承遺產。但是代為繼承發(fā)生的前提是爸爸輩先于爺爺輩去世,出現了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的情況,那么此時爺爺輩后去世,原本應該由爸爸輩繼承的遺產無人繼承,法律規(guī)定了可以由孫子輩來繼承本應由爸爸輩繼承的遺產。
注意: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代位繼承僅會發(fā)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就是說,爺爺輩如果留有遺囑分配其全部財產的前提下,那么就算爸爸輩先去世,孫子輩也無權代位繼承。
3.《民法典》新增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變化:代位繼承人范圍擴大,新增了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理解:張甲有二子,大兒子張大甲在父親張甲死后未婚,照顧弟弟張二甲,后弟弟張小甲結婚后生有一子張小明。張二甲因病先于張大甲去世,現張大甲去世,其法定繼承人不存在,則遺產面臨無人繼承的困境。所以,為了盡量讓遺產在內部家庭流轉,法律新增了可以由此處的侄子輩張小明繼承大伯的遺產。
二、轉繼承
1.概念
是指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之前死亡的,應該由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
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的法律制度。
2.理解
我們仍然沿用上方的說法,即爺爺輩去世,爸爸輩繼承其遺產,但是在遺產尚未分割前,爸爸輩去世,此時可由孫子輩、爸爸輩配偶、爸爸輩母親這些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
所以轉繼承無明確的繼承方式限制,可以發(fā)生在法定繼承中,可發(fā)生在遺囑繼承或者遺贈中。
三、代位繼承和轉繼承的區(qū)別
代位繼承轉繼承
時間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
主體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被轉繼承人死亡時生存的所有法定繼承人
適用范圍法定繼承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