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行政行為的種類
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管理活動、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將行政行為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如以行政行為適用與效力作用的對象范圍為標準,可以將行政行為分為內部行政行為和外部行政行為;以受法律規(guī)范拘束程度為標準,可以將行政行為分為羈束行政行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為,等等。而在考試當中,涉及到行政法內容的考察,考察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的頻率較高。
所謂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在行政管理過程中針對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體措施的行為,其行為的內容和結果將直接影響某一個人或組織的權益。常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有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和行政給付。
所謂抽象行政行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為管理對象,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guī)范性文件的行為。如行政立法行為,即有權的行政機關制定行政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的行為;和有權行政機關制定和規(guī)定除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之外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的行為,即行政機關頒布命定和決定。
考試當中對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的考察,并不局限于簡單理解,而在于綜合性運用。簡單理解主要考察不同行政行為的區(qū)分,這要求考生有對具體和抽象行政行為具體種類的準確記憶,例如后文例題1。綜合運用則要求更高,主要和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法結合,要求考生確定和判斷行政訴訟和復議的受案范圍,例如后文例題2。
【試題練習】(單選)1.下列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的是( )
A.征收 B.罰款 C.發(fā)布行政命令 D.稅務登記
【解析】C【解析】A項屬于行政征收,B項屬于行政處罰,D項屬于行政確認,都是具體行政行為,故答案選C。
【試題練習】(單選)2.下列行為中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環(huán)保局對污染企業(yè)發(fā)出《限期整改通知書》
B.高校給畢業(yè)生頒發(fā)畢業(yè)證書
C.某市政府發(fā)布的對外地大排量汽車進入的限制令
D.自然資源局對某有爭議的自然資源權屬的確定
【解析】C【解析】ABD均屬于具體行政行為,C項政府發(fā)布的限制令對不特定多數人有約束,屬于抽象行政行為,不可以提起訴訟。故答案為C。